服務熱線
0755-83460307
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4-09-26
生態環境部2018年1月31日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試行)》(環辦應急〔2018〕8號)中第4.3評審人員數量中表明“原則上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不少于5人,一般環境風險企業不少于3人;其中,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評審專家不少于3人”,未對一般風險等級需要邀請專家數量作出規定;我省在2016年6月8日印發《廣東省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技術指南》(粵環辦函〔2016〕148號)中4.3.1評審小組的組成中表明“重大環境風險等級的企業事業單位的評審專家數量一般為5名或以上,其他環境風險等級的評審專家數量一般為3名。”現企業風險等級為一般風險,開評審會是否需要邀請3位專家?
您好,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至少需要邀請3位專家。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下一篇:鄉鎮衛生院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