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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5-01-21
我單位在清理雜物時發現多年前留下的用于水處理的廢棄液氯,數量是145千克,現在用鋼瓶密封,存放在暫時空置的危險廢物貯存間。想請問這個廢棄液氯屬于危險廢物還是危險化學品?如果是危險廢物,它屬于哪一類危險廢物,代碼是多少?如果是屬于危險化學品,要如何處置? 謝謝!
您好, 《危險化學品目錄》規定,液氯屬于危險化學品,CAS號為7782-50-5。《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 年版)》規定,被所有者申報廢棄的,或者未申報廢棄但被非法排放、傾倒、利用、處置的,以及有關部門依法收繳或者接收且需要銷毀的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不含該目錄中僅具有“加壓氣體”物理危險性的危險化學品),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999-49。若繼續按危險品使用,則應遵循危險品管理要求,并貯存于危險品倉庫中。若計劃廢棄,則應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規定進行申報廢棄前預處理,使之在常溫常壓下達到不再排出有毒氣體等穩定狀態后再行按危險廢物進行貯存,否則應按危險品貯存。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