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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4-02-07
您好,1、《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規定“無行業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控制的污染源,應當執行本文件”。請問有行業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但是該標準無廠區內無組織排放標準,廠區內無組織排放標準是否需要進一步執行DB44/2367-2022呢? 2、例如《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規定了有組織和無組織廠界排放標準,是否還需要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廠區內無組織排放標準呢?
您好!《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適用范圍:在國家和我省現有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中, 凡是無行業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控制的污染源, 應當執行本文件。 國家或我省發布的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對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未做規定的, 應執行本文件中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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